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根据《32450新蒲京-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实施方案》和《32450新蒲京-“劳动教育与素养”课程实施细则》要求,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结合32450新蒲京-实际,制定本院“劳动教育与素养”课程实践教学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劳动教育与素养”
课程代码:GE01184
课程模块:通识教育必修课程
课程学时:劳动认知教育8学时、劳动实践教育24学时
课程要求:考核合格,方可毕业
二、适用对象
本细则自2021级本科生开始实施
三、组织管理
成立32450新蒲京-“劳动教育与素养”教育组织管理工作小组,在学校教务处的领导下,负责“劳动教育与素养”课程的建设与组织实施,劳动教育组织管理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院长、书记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执行)、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
课程开展组:教务办、学工办。负责统筹学生集中劳动实践安排与组织工作,负责安排课程指导教师。
过程管理组:学工办。负责学生劳动实践教育环节的过程管理,包括成绩过程认定和材料收集存档等工作。学工办应把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
课程考核组:教务办。负责“劳动教育与素养”课程考核和成绩录入。
指导教师组:由专业教师、班主任班导师、辅导员组成。负责学院集体劳动实践课程管理与指导。做好劳动课的考核工作;做好学生上课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学生的劳动课教育教学、成绩录入等相关工作。
四、教学安排
(一)劳动认知教育环节共计8学时,原则上在本科生第1学期以SPOC方式进行教学,由现代工程训练中心负责课程教学与考核,学生通过教务系统进行选课和自主学习。
(二)劳动实践教育环节共计24学时,在本科生第1-6学期开展,以集中劳动实践和分散劳动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与认定。
学生从生产性劳动、创新性劳动、服务性劳动、日常生活劳动和学院公共服务劳动等五类劳动实践中,选择至少两类完成24学时劳动实践教育认定考核,每个模块超过12学时的按12学时计算。完成劳动任务后由各类劳动实践教育模块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过程认定,以及学院负责教师进行结果认定考核。
五、劳动实践教育内容
生产性劳动、创新性劳动、服务性劳动、日常生活劳动具体项目详见附件1《32450新蒲京-学生劳动实践教育项目清单》。学院公共服务劳动,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学院公共服务劳动实践教育项目清单
序号 |
学院公共服务劳动实践 |
项目名称 |
学时/劳动实践时间 |
实践安排 |
1 |
疫情防控志愿服务 |
对于常态化防疫工作,由学院提供如体温测量,催促打卡等志愿服务工作。 对于疫情突发的志愿工作,由学校青志协和志愿者招募部门提供参与志愿服务证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学时认定。 |
4学时/累计20小时 |
学工办 |
2 |
志愿者劳动 |
学院大型会议、活动服务,楼宇清洁,行政办、学工办和教务办安排的相关搬运、整理等体力劳动 |
1学时/2小时 |
行政办 学工办 教务办 |
注:提前进入教师团队开展的纵向和横向科研,以完成科研项目为目标的对外社会服务、学生认识和生产实习不属于学院劳动实践范畴。学院公共服务劳动实践解释权属于教务办。 |
劳动的开展需提前向课程负责人报备,判定工作性质、所属类别和工作风险,明确劳动目标、任务和强度后,方可安排相关劳动。如遇紧急任务,可采用事后备案的方式进行任务认定。每次劳动任务的认定工作应在完成劳动任务后两周内完成。
六、课程考核和成绩评定
(一)按照劳动认知教育成绩×25%+劳动实践教育成绩×75%计算成绩(百分制)。最终计算加权平均分,并根据《32450新蒲京-本科学生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办法》换算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作为学生“劳动教育与素养”课程综合成绩。
(二)学生劳动认知教育成绩(百分制)由现代工程训练中心评定后提供至学院记录。学生劳动实践教育成绩(百分制)由学院依据学生劳动实践表现和学生提交的《32450新蒲京-学生劳动实践教育考核表》(见附件2)评定。对于实践教育的认证原则上秉承“谁指导,谁认证”的原则进行学时认定。学生从四类劳动实践中选择至少两类完成24学时(每类实践不超过12学时)即为合格,合格对应分数为百分制85分;每增加4个学时的劳动实践,增加5分;劳动实践总计36学时及以上即为劳动实践教育满分100分。
(三)劳动实践教育各环节实行过程管理,第5学期,学工办和教务办对本课程所修学时不够的同学进行预警。第6学期末,学院教务办将课程综合成绩录入教学服务系统。学生在劳动过程中弄虚作假者,根据性质和严重程度,按照学校规章制度等同于课程舞弊处理。
(四)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劳动实践教育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经学院审批后,在规定的劳动时间内完成力所能及的劳动任务,方可取得劳动实践教育成绩。
七、指导教师职责
30人及以下的集中劳动实践配备一名院内指导教师,每增加30人增加劳动实践指导教师一名。
实践安排人应明确劳动实践目标和内容,合理安排劳动时间和强度。应根据学生身体、性别差异、身心发展情况,开展力所能及的劳动。应对劳动实践中进行讲解操作、淬炼操作、反思交流、榜样激励,对学生参与劳动实践强调纪律要求、学习要求。
实践安排人在劳动实践之前,应告知劳动环节的风险点以及紧急避险的要求和相关措施,应事先判断劳动过程的安全风险,根据需要,提前给学生购买劳动教育相关保险。
八、过程管理和学时认定时间
劳动实践教育在第5学期初统一认定一次,在大学三年级(第6学期末)之前完成认定。对于劳动实践教育的过程管理,原则上由辅导员负责,班主任进行协助。建立“三个一”过程管理体系,一人一档一记录的方式,其中过程管理记录应由学生本人在完成劳动实践的15天内将佐证材料“文字+图片”提交至OR系统,辅导员每学期对学生提交的佐证材料进行有效性审查,统计学生劳动学时。纸质材料学生需由学生妥善保存,第5学期时由学院统一收集。
九、安全保障
(一)学生应认真完成劳动认知教育学习,严格遵守32450新蒲京-安全责任承诺书规定,积极参加劳动实践教育,坚守劳动岗位,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导教师或带队教师的安排。
(二)学院建立健全劳动实践活动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应急与事故处理机制,劳动活动的开展过程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生风险防控机制和应急与事故处理机制参照学:褪笛槭蚁喙刂贫戎葱。对于劳动过程中风险较大的集中形式实践活动,由学工办统一购买劳动教育相关保险。分散形式的实践活动,由学生自己承担安全责任。
十、经费保障
学院从相关经费(双一流经费和教学改革经费)中给予“劳动教育与素养”课程必要的经费支持,力争将本课程打造为具有特色的社会实践类一流课程。
附件1:32450新蒲京-学生劳动实践教育考核表
附件2:32450新蒲京-学生日常生活劳动实践总结表
附件3:32450新蒲京-学生劳动实践教育项目清单
32450新蒲京-
2022月4月17日